
目前相对权威并公知的定义则是由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ol Librarianship (国际学校图书馆协会,简称IASL)在 2009 年意大利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对国际学校的标准描述,具体如下:
- 学生教育的可转移性
- 学生和教职员工高于本地学校的流动性
- 学生结构的多国和多语种特征
- 采用国际课程,如 IB,A-Level/IGCSE 等国际化课程
- 得到国际认证,如得到 CIS、IBO、CIE、WASC、NEASC 等国际教育相关机构认证
- 教师结构的多国性以及变化性
- 在学位充足的情况下招生方面对学生的非选择性
- 授课语言一般为英语或双语
我国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中都没有“国际学校”字样,所以在中国大陆地区国际学校没有法理定义,仅有“公办学校”和“民办学校”的概念。因此,国内对于国际学校的定义一般属于通识理解,符合IASL的标准描述,提供中等或以下程度的教育,并拥有相当比例的外籍学生,而且实施外国学制的学校。